进行网上报送统计表
(1)、需要开工建设(含原有区内企业扩建)及为更新设备而购置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大于等于500万元)的企业,进场施工(购置)当月与开发区管委会统计部门联系,准备相关材料报送纸质统计月报表直至企业进入正常经营期(购置结束)。
(2)、企业自有生产经营活动后,及时与开发区管委会统计部门联系,在统一的网络工作平台下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期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按国家标准达到规上和限上企业及时在国家网络平台下完成国家统计局要求的套表报送工作。联系电话:82111353。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8-29 11: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