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食品经营许可
企业类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含新办、换证、变更、延续、注销、补证、撤销、撤回。下同)由局行政审批科负责受理。局行政审批科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由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审批及组织现场核查。
开发区市场监管所开发区内局行政审批科受理以外的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包括企业、个体类从事食品及保健食品销售,单位食堂,个体类经营面积1000平米(不含)以下的餐饮服务)的受理、审批及现场核查,但经营面积在1000平米(含)以上的商场超市(限食品销售经营面积)、餐饮单位及单位食堂的许可申请,由区局委托市许可证审查中心进行经营场所现场核查。
申请人可到相关分管部门行政审批窗口咨询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相关事宜。到经相关分管部门行政审批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相关申请表(也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申请表),也可通过天津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外网)下载。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相关分管部门行政审批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受理后,进行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听证、审查、核准、发证。
咨询电话:82132224 局行政审批科
22113803 开发区市场监管所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8-30 13: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