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奖励政策

(1)对由本区推荐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各类人才称号和表彰的,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人才1-10万元资金奖励。

(2)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3万元经费资助,承担符合武清重点产业方向或研究成果落地武清的国家级、市级研究课题的,根据承担课题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5万元、1-3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8-30 11: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