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9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87号)有关工作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现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延长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时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主体需于2023年9月15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信息填报,并将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