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最年轻区管干部”陈潇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却认为“最多只是违纪而已”;吉林省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医疗监管科科长夏朝晖在忏悔时悔不当初:“纪律意识不强,致使在各种诱惑面前迷失了自我”……一些年轻干部纪法意识淡漠,把党的纪律规矩抛在脑后,乃至突破党纪国法“红线”,“前脚刚踏上仕途,后脚就走入歧途”,令人扼腕叹息。
从查处的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年轻干部出问题,往往都是从不守规矩、对纪律防线“弃守”开始的。
有的工作一段时间后只重视业务能力提升,疏于纪法知识学习,参加警示教育走过场,对党规党纪一知半解,更谈不上入脑入心。
有的侥幸心理严重,觉得纪律规矩“约束不到自己”,被查的都是“不够聪明”,想方设法钻制度空子、躲监督“探头”,施展自以为高明的贪腐手段。
有的选择性守纪律、讲规矩,认为“面上过得去就行了”“私底下松一松没关系”,等等。
如此种种错误认识,归其根本都是没有将纪律观念真正树立起来,少了敬畏之心。长此以往,必然触碰纪律高压线,滋生贪腐风险,最终步入歧途,滑入犯罪深渊。
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守纪律讲规矩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接班人,能否做到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关系到自身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未来。年轻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这样才能行稳致远。
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没有敬畏之心,就容易突破纪法防线。年轻干部要主动加强纪法学习,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内化为行为准则。时刻自重自省、慎独慎初慎微。从小事小节上守起严起,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不能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不能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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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干部既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守纪律规矩,既要靠年轻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也离不开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督促年轻干部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要坚持党建引领,把纪律教育作为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要切实加强管理监督,深刻理解“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内涵,当好“婆婆嘴”、常念“紧箍咒”。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年轻干部易发多发的腐败风险点加强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持续做深做实做细警示教育,促使年轻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韩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