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
企业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需要在企业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安装调试完毕后,生产期间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然后,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材料,由区行政审批局和开发区安全发展部共同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需要提交的验收材料:环境影响报告书(复印件2份)、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1份)、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原件3份)、公司环保执行报告(原件3份)、验收申请(原件1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监测(调查)报告进行公开的说明(原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若非企业法人申请验收,须提供委托书(原件1份)、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有则提交)(复印件2份)、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合同(有则提交)(复印件2份)、。
验收主管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82132227。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8-30 13: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