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国税局出口退税科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的,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国税局出口退税科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8-29 10: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