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执行
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权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须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申请的,应当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并提交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申请人应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立案庭将在7日内予以立案,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8-30 09: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