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建工作 / 党建之窗
新时代新征程依规治党的 顶层设计和实践要求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3-06-19 13:37:30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点项目和落实要求等方面对今后5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在新起点上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引。

  一、《规划纲要》是新时代新征程依规治党的科学顶层设计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我们党在长期奋斗历程中形成的一条宝贵经验,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管党治党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实现“中国之治”的独特密码。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一条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党矢志不渝地推进自我革命、坚持依规治党。正是得益于坚持依规治党,我们党的规矩立了起来、纪律严了起来、制度执行起来,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不断开辟新境界,有力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持久。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就斐然。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方位、立体式地绘制发展蓝图,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加坚强的制度保障。特别是相继出台《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对促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两个《规划》的引领下,各位阶、各类型、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实现了突破性进展,“1+4”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目前,全党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近4000部,有力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也为世界政党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今后5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顶层设计,从“坚持以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证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坚持以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有力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以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坚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持以完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持续激发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干事创业”等五个方面,全面系统部署未来一个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规划纲要》对于深入推进依规治党、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纲要》反映了新时代新征程依规治党的根本方向
  《规划纲要》鲜明体现了新时代依规治党的政治方向。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划纲要》完善了“两个维护”制度。一是健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制度,既发挥“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示范作用,也教育引导青年深学笃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又健全党的创新理论宣传阐释制度,更好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二是健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领导各级各类组织制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健全保证全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制度,保证党的团结统一、行动一致。同时,《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健全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建设制度,通过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全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规划纲要》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整体性发展。《规划纲要》遵循、完善了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四大板块。首先,党章是党内法规的“母法”。《规划纲要》遵循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章修改和完善的创新成果,突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地位,突出了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其次,《规划纲要》就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四大板块”都作出了明确规划:一是坚持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二是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就党的选举制度、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党员队伍、人才工作等都作出法规建设规划,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三是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用好“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从筑牢思想道德高地、健全党内民主、反对特权、纪律建设等方面入手,以制度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四是完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既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又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度,激发党员干部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干事创业。
  《规划纲要》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系统性思维。首先,《规划纲要》具有鲜明的针对性。针对党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将制定法规14部,修订法规20部,突出针对性。比如,提出要研究制定《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条例》,发挥对重大工作进行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党委(党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上述条例、规定都突出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其次,《规划纲要》有着鲜明的前瞻性。作为今后5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顶层设计,其既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发展规律,又科学研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未来要求,提出具有预见性、可行性、创造性的建设规划方案,为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依规治党的政治保障作用。最后,《规划纲要》突出强调了协调性。一方面,注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个环节的协调,从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到适用与解释,再到备案、清理与评估,各个制定环节都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另一方面,注重党的全面领导和国家机构依法履职的协调性,提出把机构职责调整优化同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统一起来,把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同提高国家治理水平有机统一起来,使得《规划纲要》在各层级、各组织、各领域、各机构协调运作、有序推进。
  三、深刻把握落实《规划纲要》的实践要求
  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落实好《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政治责任。一是要胸怀“国之大者”,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领会其精髓要义,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进一步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要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深化对党的建设和党长期执政的规律性的认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扛起领导、统筹、牵头、配合、监督等责任,坚持真抓、严管,经常研究、部署、检查、督促,确保执规责任真正落实,确保党内法规真正落地。
  聚焦提高制定质量这个关键。首先,涵盖科学的内容。要坚持科学立规、方向正确、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全面系统、简便有效等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新的实践经验,充分了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其次,设计严密的程序。党内法规各个制定环节都要遵守相应的具体规定,实体性、程序性和保障性法规制度相配套。最后,具有完备的配套。要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面实现有制可循、有规可依。同时,要确保不同领域、不同位阶、不同类型的党内配套法规制度齐全,达到协调一致、和谐统一、体系健全。
  扭住贯彻执行这个核心环节。一是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多载体宣传,不断强化党内法规公开力度和宣传实效,提高党内法规的普及度和知晓率,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规意识,时刻紧绷严于律己这根弦,时刻做到心中有党规、行为合党规,不断净化“机体”,锻造过硬品格。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党内法规一经制定,就要严格实施并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上热中温下凉”和“破窗效应”。要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注重开展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工作,对于有规不依、有令不从、有禁不止等现象和风气要坚决纠正整改。三是完善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禁“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紧内松”现象,形成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强大推力。要把党章党规实施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确保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全面落实。一是增强预见性。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规律,站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时代前沿思考问题,树立大历史观,预见性地分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得与失,科学研判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未来前瞻性要求。二是树立大局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事业发展全局,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全局性问题,立足全局、统筹局部,以关涉全局性、根本性问题的有效解决,推动局部性问题、次要矛盾的解决。三是把握整体性。要加强党内法规各项工作整体性,注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各种要素的关联性,任何环节都不能疏忽遗漏。四是注重协同性。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要坚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立足于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立体式、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增强政策配套和制度衔接。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南开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