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环境卫生保证金”

 企业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持建设方出具的工程竣工证明,向开发区城管部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验收申请表,验收合格后退还剩余“环境卫生保证金”。退还“环境卫生保证金”时,需提供施工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8-30 13: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