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给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送来一封感谢信,对药品注册处严谨高效的办事作风和尽心尽责的帮扶举措表示感谢。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所属集团统筹调整,需进行企业名称变更。依据《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在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后,应向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中相应管理信息变更进行备案。该企业上市产品数量共计83个,产品结构比较复杂,制剂产品存在委托生产情况,且受托生产企业不单一,各类产品新版包装材料、新版说明书的切换时间需严格执行备案信息公示的时间要求,企业迫切希望在最短时间内一次性完成全部产品审批备案公示。
市药监局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部署工作,安排药品注册处与企业接洽、多次沟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精准高效的审评审批方案;在企业平台申报、审评过程及信息公示等关键点,随时监控工作动态,跟进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仅用一天时间,企业上市品种企业名称变更工作全部完成,备案信息及时得到公示,不但为企业的生产安排赢得了宝贵时间,还减少了企业因名称变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保障了企业生产合规过渡。
市药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政策创新、技术融入和便利服务的“3+3”工作目标为指导,不断完善药品注册审评审批事项清单,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工作便利化,聚焦企业在药品审评审批过程中及上市后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困点,不断提升药品监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