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11月初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来,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于11月25日迈出了重要一步,作为首批获得个人养老金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迅速启动个人养老金业务,全力参与国家养老第三支柱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个人养老金产品服务。
11月25日下午三点,在正式开放投保端口后,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客户李女士通过中国人寿APP自主投保的方式,成功签订天津国寿首份个人养老金产品保单。李女士是一位企业高管,亦是中国人寿的忠实客户,她表示此前就非常关注国家发布个人养老业务相关资讯,通过中国人寿官微推送信息,了解到中国人寿入围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国寿鑫享宝”,其参保、缴费、领取都非常适合当代市民个人养老金补充需要,真正站在客户角度进一步满足了客户对未来养老生活的预期,通过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助力实现“养老自由”。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今后,国家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适时提高缴费上限。李女士所购买的“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就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推出的一款个人养老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具有安全稳健,清晰透明;责任丰富,更多保障;缴费灵活,多样领取;操作省心,服务贴心;税收递延,惠民养老等五方面特点,是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披露的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的7款产品之一。
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专业人士表示,个人养老金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可以丰富社会大众的养老选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障需要,让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在养老保障一、二支柱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养老收入水平和老年生活保障。公司将在为参保人提供线上、线下等多种服务方式的同时,为参保人打造更加简捷、品质、温暖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实现客户办理省心、服务舒心、资金放心的参保体验。
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参与国家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服务广大天津地区国寿客户,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综合经营整体优势、产品优势、客户优势、服务优势及品牌优势,协同广发银行,抢抓机遇,全力支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将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