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45号令和《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要在以下几个阶段办理相关手续:
(1)项目立项前,应到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安监窗口办理设立许可;
(2)项目施工前,应到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安监窗口办理安全设施设计许可;
(3)试生产前,应到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安监窗口办理试生产方案备案;
(4)试生产6个月内,应到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安监窗口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部门: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安监窗口
联系电话:82132223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8-30 13: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