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专题 / 最新公告

【武清区政策汇编】①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产业发展融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机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津政办规〔2023〕4号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1日    

工具分类:资金支持

政策支持对象:符合支持方向的武清区企业


No.1

 支持内容

共6部分、43条,提出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引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信息系统与应用首次推广等一批引领性条款。创新性提出产业基础再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企业壮大、市级产业主题园区等一批政策措施。围绕信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等我市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因业制宜提出特色化支持政策。为工业企业科学谋划成长路径,着力培育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全力推动大企业做大、小微企业“小升规”,构建覆盖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培育体系,形成梯队化发展、台阶式跃升、产业链协同、梯队结构良好的格局。


No.2

 条件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需符合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各申报方向的基本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

(一)基本申报条件:1.申请企业须为工业企业(软件企业可申报产业基础再造基础软件领域项目),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须均在本市范围内,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产权明晰,守法经营,财务制度规范。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产业基础再造项目除外),且核准或备案时间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申报项目中的设备、软硬件工具以先进生产设备为主,可包括必要的检测设备、软硬件工具等。3.申报项目建设地须在本市范围内,购置设备、软硬件工具的所有权属于申请企业,须由申请企业在项目建设地使用。4.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依法纳统(产业基础再造项目除外)。2024年项目竣工投产时间须为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且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设备、软硬件工具等投资额原则上不少于项目全部设备、软硬件工具等投资额的15%(按期间内发票核算)。申报2025年项目,须已正式开工建设,竣工投产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期间,且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期间设备、软硬件工具等计划投资额原则上不少于项目全部设备、软硬件工具等计划投资额的25%(按期间内发票核算)。5.获得过天津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本次未申报本专项资金其他方向,且只选择本指南中的一个方向申报。

(二)专项申报条件:1.申报“补足重点产业短板的重大工业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设备、软硬件工具等投资2500万元以上,对所属产业关键环节短板有明显提升作用。2.申报“新一轮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设备、软硬件工具等投资500万元以上,具有较强的提质增效作用,在智能化、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低碳化、增产扩能等方向取得较大提升。3. 申报“产业基础再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设备、软硬件工具等投资1000万元以上,产品或工艺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先进性,在完善我市产业基础布局、重点战略方向实现产业技术推广、填补相关领域空白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


No.3

 服务流程

市工信局下发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后,区工信局将通知转发镇街园区,组织镇街园区开展辖区企业推荐申报,区工信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并联合区财政局将推荐名单上报市工信局,并配合市局做好上会答辩、现场审核、获批项目资金拨付,绩效评价,支持类项目任务书签订、组织项目验收等工作。


No.4

 执行期限

2023年4月11日至2028年4月10日


No.5

 联系方式

武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29527295)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4-19 08: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