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用提存公证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交易的达成

现代社会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交易双方初次合作,标的额比较大,卖方害怕买方交货后不付款,买方担心卖方付款后不交货或货物质量有问题,于是双方在交货和付款方式上各执己见,交易陷入僵局;或者,合同已届履行期限,债权人却想提高价格或终止合同,以市场变动或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使债务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实现自己的权利,在合同关系中处于被动的地位等等。


提存公证可以有效的解决上述难题:

针对第一种情况,双方可以约定先将货款提存到公证处,款到公证处提存账户后卖方发货,买方验货合格后,卖方到公证处领取货款,如此,基于公证处的信用,双方可以放心交易。


对于第二种情况,债务人可以将合同标的提存至公证处。根据法律规定,提存之日起提存之债视为已经履行。即当债务人将债款或其他按照合同约定应该交付的物品提交到公证处,在法律上就被视为已经履行了合同。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8-30 09:50:53